问题 | 未婚生子分手后,抚养费支付比例有何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抚养费用应基于在职员工的薪资比例在20%至30%之间; 其次,抚养费金额的设定需考虑到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以及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也要与当地的整体生活水平相挂钩。 一旦确认抚养费用的基本标准之后,接下来便是参照以下流程计算: 对于从事结构性工作并拥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家长而言,他们可以按照自己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支付抚养费用; 而对于必须承担起两个及以上孩子抚养责任的家长来说,当地政府通常会鼓励他们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但这个比例通常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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