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探视权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孩子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在离异之后,那些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有权对其子女生育探望。
而作为另一方的父母,则有义务予以协助配合。 然而,行使这种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必须事先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识; 如若无法产生协议结果,那么则由特定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如果在探望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到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时,负责裁定的司法机关将有权暂停这类探望行为; 待此类情况得以解除后,才能恢复之前的探望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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