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之后,如果您想要夺回孩子的监护权,那么这完全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无论是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的任意时刻,亦或是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状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皆可能导致他们提出修改子女抚养权利的诉求。 一般来说,调整子女抚养权通常需要双方首先进行友好和解,若协商无果,则唯有通过起诉至相关法院并请求裁决改变抚养权来达成目的。 在此过程中,只要具备以下四大条件之一,法院便有可能同意您的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甚至出现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此类行为已经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后者又具有抚养能力的话。 4.存在其他合法且合理的原因需要作出抚养权变更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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