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动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承诺书或协议中的"自愿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条款在法院审理中将被判定为无效,因为其违反了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实际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以及亲子权利义务不会因为二者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被剥夺或者消失。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仍可由父亲或者母亲进行直接扶养,并且仍然视为父母双方的法定继承人。 同时,抚养责任作为法定的限制性和强制性义务不仅仅是权利的行使,也是法定的负担。 因此,任何人均不得自由地放弃基于各种原因产生的抚养义务。 纵观子女的成长历程,从新生儿降临人世一直到青春期结束,父母们都有照顾和教育他们的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父母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负有的抚养责任属于法律规范内的责任,这是一项不受经济状况、劳动力水平限制,且无论是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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