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能否送人或寄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离婚后孩子被判给了女方,且女方无力抚养的话,那么就会交由男方来进行抚养。
在此情况下,将孩子送予他人收养或寄宿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 在双方离婚之后,倘若未获得子女监护权一方怀疑拥有监护权那位无法持续照看孩子或者并未履行起相应的抚养职责时,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律手段改变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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