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未提及抚养费,能否事后索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决书未明确赡养费用问题的,当事人仍可依据法规申请后续赡养费用支付。
支付儿童的赡养费用是作为非监护人方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所在; 此外,法律亦明文规定,关于抚养费问题的协议或判决,不可阻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向父母其中任意一方提出超越先前协议金额或者判决所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因此,即便判决书中对于抚养费事项并未详列,事后依然可行使申请权以便获得相应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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