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不满一岁,应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以及子女尚未满一周岁情况下时,通常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母亲这一角色对孩子直接的抚养权利,同时由父亲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然而,若存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况,即使女儿尚未满足年满一周岁的条件,仍可以让父亲拥有对子女的抚养权: (1)如果母亲身患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危害重大的疾病,导致子女与她在一起生活会面临严重的健康风险; (2)倘若母亲虽然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在此前提下,父亲却有迫切需求希望子女能够陪伴他生活; (3)此外,如果由于其他方面的不可抗拒因素,例如政治、经济等,使得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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