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男方后,男方出问题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孩子判归男方的情形下,倘若男方遭遇不幸,该如何妥善处置呢?首先,我们必须要审慎核实男方是否具备继续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和精神状态。
若证实男方无法再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孩子便应该由女方来照看。 换言之,在父母离异之后,直至孩子成年之前,只要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任何可能损害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状况,另一方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但若男方仍然能够胜任养育职责,并且给予子女的环境、物质条件等方面均显著优于女方,那么通常来说,这种变故并不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造成太大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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