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不出抚养费,这份协议还具备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正常情况下,夫妇二人在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作用的基础上,可自行商议决定是否由未负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相关费用。
然而若是在此过程中出现如下任一种情况,则协议是无效的:第一,协议的某一方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或受限的公民; 第二,在协议缔结之际存在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导致对方做出非自愿的意思表示; 第三,协议内容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或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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