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出轨证据怎么认定嫖娼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外遇行为及嫖娼罪行的鉴定标准,二者间存在着重要区别。
在外遇行为的证明方面,我们常会采用诸如亲密图像、影像资料、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词等材料来证实配偶与他方发生了非正常关系。 相较之下,对嫖娼罪行的确定,则不得不依赖于由公安部门所提供的执法记录,这其中应包含了拘捕或逮捕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当事人之间的陈述以及相关转账记录等等信息。 值得我们引起重视的是,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保证手段的合法性,既不能触犯他人的隐私权也不能以任何非法途径取得所需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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