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如需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应当遵循以下规定及办理相应的手续:'t首先,若有一方欲变更其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与对方就此事进行友好协商,在充分尊重并听取年满八周岁以上子女意见的大前提下,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顺利完成抚养权的变更事宜。
其次,若是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须得另行发起诉讼程序。 离婚之后,倘若有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其子女的抚养关系,抑或是当子女成长至具备独立自主意识和辨别能力之时,主动向另一方表达希望共同生活之意愿的,都应按照法律程序另行提起诉讼。 最后,在特定的法定情形出现时,法庭将予以支持并批准变更抚养关系。 这些法定的理由可归纳为两大部分: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身患严重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 二是从8周岁开始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同时考虑到该方亦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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