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之中,剥夺离婚协议中的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离婚后未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生活的一方,享有对其子女进行探望的法定权益。 相反地,作为另一方应积极给予充分支持,以确保该项权利得以现实化。 然而,若探望子女的一方法定监护人在实施事实上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中止其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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