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让见孩子,应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另一方阻止您探视子女的情况,您有权向法院正式提出上诉,请求其协助您维护自身法定的探望权利;
倘若您与前配偶曾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您同样可寻求法院的帮助; 届时,法院将选派执法人员陪同您实现探望权,同时尝试对另一方施加说服以及必要的法律教育; 如法院在最后的判决书写清楚了关于探望权的行使规定,那么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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