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抚养费的人是否享有探视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否支付了抚养费用,未直接承担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仍然享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益。
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那些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应该有权获准探访自己的后代,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他们实现这项权利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若父或母的探望行为有可能对子女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时,应由当地司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强制性地暂时终止其探望权; 待到中止探望的原因得以消除后,父母双方也应重新获得合法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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