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拒付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中,如若有一方未能及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首要解决方案便是首先判断该行为人是否由于经济困难而无法进行支付。
若是资金匮乏之故,则此二者可通过友好协商,以物品价值来替代现金酬劳。 同样地,如果付款方有意逃避支付抚养费用,抑或是有能力却未能及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愿意付出实物赔偿; 那么直接监护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直诉至法院,请求法庭裁定其按规定支付抚养费用。 倘若法庭已对抚养费的支付情况做出了明确判决,那么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以此确保应有的权利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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