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孩子应归哪一方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感情破裂且处于哺乳期的情况下,关于婚生子(女)的归属问题应予以优先考虑通过双方深入的沟通和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
但若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的基础上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寻求法律援助,交由经验丰富的法官作出公正、严谨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凡年龄未满两岁的孩子在父母离婚之时,原则上都将被划定为由母亲进行直接监护与抚养,而作为父亲的一方,依法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当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时,婚生子(女)亦有权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长时间以来患有不能治愈的传染性病症或其他极其严重的疾病,使得孩子无法与其一同获得健康成长所需的环境与条件; 二是从经济、精神等方面衡量,母亲无力,也未能尽到作为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照顾责任,同时父亲却心怀慈爱,坚持要求婚生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三是由于其他与健康因素无关的原因所致,婚生子(女)确实无法在母亲这里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及生活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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