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视为脱离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并非可行之举以解除亲子关系。
抚育年幼子女乃是父母应尽之法定职责,同时父子或母子之间的亲情纽带亦无法切断。 在未按规定缴纳抚养费的情形之下,被抚养者有权寻求法律援助,请求法庭责令其承担相应义务,但绝非可望通过此方式斩断与亲生父母的血缘联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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