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无财产,不请律师能争取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正在寻求抚养费的诉讼,我必须指出,这并非是必须要委托律师来处理的事务。
与此同时,对于离婚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他们的亲生父母一方拥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因此,作为其抚养权的拥有者,您有权以子女的名义向当地的法律机构提起诉讼,以追讨抚养费。 若在胜诉之后,对方仍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您同样可以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在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则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将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在此之前所达成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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