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抚养费未履行,应在哪里提起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即便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父母,他们对于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子女仍然具有抚养责任与义务,如若有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循这项规定,那么其行为无疑即是违法之举,可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权益。
在此情况下,首先应以孩子为原告起草一份全面详实的起诉状,明确表达出寻求孩子生父(或生母)支付抚养费的诉求; 其次,将该起诉状递交给孩子父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同时需缴纳约20元人民币作为立案费用; 接下来,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或相关判决书等文件; 最后,如果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建议您尽早与律师进行咨询沟通。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离婚之后,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则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以及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然而,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