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不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况下,通常会有一方负责承担孩子的养育责任,而另一方须向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离婚后,如有未成年子女被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照顾,则另一方有义务承担该子女生活所需的部分或全额抚养费用。 其具体的费用金额以及付款期限的长短,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若未能达成一致协商结果,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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