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是否享有孩子的探视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期间,若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权,而相对方则负有提供支持和协助的义务。
关于探望权的实现方式以及具体时间,双方可协商决定; 但若未能达成协议,最终决策权将交由司法机关裁决。 当父或母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可能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法律手段暂时终止探望行为。 待相关事宜得以解决之后,探望权应立即恢复并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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