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跟谁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家庭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问题,应当以双方在离婚时所达成的共识作为裁决依据。
若双方面临的问题属于协议离婚的范畴,那么在制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就需要明确列明有关子女跟从何方共同生活的条款。 假使问题涉及到诉讼离婚的层面,只要前后方能够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审判机关通常会给予充分的尊重,但如出现双方约定子女跟随父亲或母亲一方共同生活,却对子女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的情况,那么该共识将不再适用。 此外,若双方同意采取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这也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