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抚养权的承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声明自愿放弃未成年人抚养权的话语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效的。
鉴于“自动放弃未成年人抚养权”的表述内容,我们需要注意到它与法律的基本法则背道而驰,因为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来说,这并非仅仅是成年人享有的一种权利,更是他们必须承担的义务。 在这个意义上,不论我们国家还是国际社会,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剥夺和放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有必要明确指出,这种所谓的“自愿放弃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确实有权选择放弃直接抚养权,但是如果他们决定不再亲自照顾自己的子女,那么就应该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由法院作出的判决,向子女提供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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