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男方,但是孩子哭闹不去,多久可以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抚养权转移时,无论过去多长时间,女方都有权提出诉讼请求进行变更。
如果女方有明确的变更抚养权的意愿表达,并且其提起的诉讼满足受理条件,那么法院就应该予以受理。 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之后,若证实存在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不适应继续抚养等情况之一,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对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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