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离婚过程中孩子的监护权是完全可以进行变更的。
在确定孩子监护权归属之时,因此,如果父母一方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原因而无法为孩子提供更为良好的抚养环境,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依据我国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下,监护权可以依法进行变更: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身体残疾导致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 (四)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对监护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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