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7岁了还能要18岁以前的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孩子年满18岁之后便无需再向父母索取抚养费用。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却仍未满18周岁,若其被判定为具备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能够独自维护当地基本生活水准,那么父母可以考虑停供抚养费用。 另一方面,无论子女年龄大小,只要他或她无法自主维持正常生活,父母均需承担继续提供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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