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每月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的标准,我们需要考虑到当事人是否拥有固定收入,如有则根据他们的月总收入百分比来确定。
1.如果是具有稳定收入的人士,那么抚养费应该按照当月总收入的20%-30%这个比例来进行裁定。 特别地,在诸如中国首都北京、或国际大都市上海、广州以及深圳等大型区域中,具体的给付额通常被预定在800至2000元人民币/月之内。 当面临抚养两个或者更多子女所需负担的费用时,可以适度放大比例,但总顾问不宜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其次,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尽管规定了比例上限为月总收入的30%,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对该比率进行适当调整和变动。 如果满足特定情况下要求,可以打破常规性规范,使每月抚养费金额在未超越原有上下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至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月。 3.针对低收入人群来说,如果他们具备经济条件,那么依然要按照上述比率进行计算,如果维护其应有权益的话,其比率可能会略低于上述范围。 同时,如果他们的家庭财富仅限于数项基本财产或没有任何财产,在保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可考虑将抚养费比例降低,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发展。 4.最后,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和收入,那么可以考虑用他们所拥有的财产换成相应数量的抚养费来支付子女的生活支出。 如果当事人具备劳动能力,且应尽的扶养责任未得履行的,则必须积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不能因为临时性的无收入状态就豁免了这种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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