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问题 | 印花税税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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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一、概念印花税税目是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二、范围一般而言,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其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但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又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产借款,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具体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但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订立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不包括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 11.产权转让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 所谓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并包括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12.营业账簿。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但是,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要结合金融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征收印花税。 13.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14.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缴纳印花税,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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