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分财产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即便在不涉及任何财产分配的情况下,也仍需尽到给予子女抚养费用的责任。
抚养未成年子女属于一项法定责任,支付未成年子女所需的日常生活费用,就是履行该项法定责任的具体表现。 尽管如此,支付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并未被法律强制加以规定。 在特定情形之下,父母双方无需对各自的孩子负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些情况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当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经济承受能力,并且表示愿意独自承担起完全的抚养职责; 其次,如果承担抚养义务的父亲或者母亲由于各种原因,实际上无法或不能够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时,这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进行适当的减少或豁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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