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给到18周岁还要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18岁之后便无需继续支付抚养费用。
关于支付抚育费用的期限问题,通常会持续到子女到达法定成年年龄即18周岁为止。 然而,如果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上而未满18周岁,且他们已经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来维持自己的日常基本生活需求,那么父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考虑是否终止提供抚育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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