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定监护人办理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意定监护人的设立运作程序,其步骤主要包括:
首先,当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际,可自主自愿地选择监护人;其次,由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共同签署意定监护协议;然后,双方当事人需遵照相关规定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手续的办理;最后,在被监护人失去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之刻起,该协议方能正式生效并予以执行。 在此过程中,监护人有权利代表被监护人实施各类民事法律行为。 至于办理意定监护人所需满足的条件则包括: 首先,监护协议中的被监护人在签署协议之时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意定监护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再次,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亦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最后,意定监护协议书务必经过有效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