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想离婚舍不得孩子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争取孩子抚养权:
1、您需要向法院举证证实自身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殖功能丧失。 2、您也可以通过证明您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长这一事实来积极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3、在经济上保证孩子更好的未来,或者在个人道德品质等方面有所优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两岁以下儿童倾向于跟随母亲生活。然而,如果出现母亲有长久性疾病且无法正常照料孩子、父亲提出要求,以及孩子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适应母亲的新生活环境等特殊情况,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离婚后,其中一方所照料与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则另一方应当担负起必要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的部分乃至全额,具体负担费用的金额与期限的长短则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若未能达成共识,便需要交由当地的司法机关来负责裁决。对于涉及到未成年人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司法裁决,应该充分尊重儿童本人在适当时候向其任一亲生父母提出超过既定协议或裁决所规定的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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