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给到何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费原则上应给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但如下情形除外: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若是子女已满十六未满十八,有生活收入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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