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对方不让自己看孩子的孩子问题,以此来实现自己的探望权权益。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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