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包括:
一、见面; 二、短期生活在一起; 三、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 四、共同进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