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退婚时是否需要退还酒席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女士需归还首饰及礼金这一点,以及酒宴费用如何分担,我们建议您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后再作决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若欲寻求退还依照传统风俗习惯所支付的彩礼,倘若经查证符合如下情况之一者,人民法院将给予有力支持: 其一,双方尚未完婚登记手续; 其二,虽然已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却未能共同生活在一起; 其三,婚前给付导致赠与人生活状况陷入困境。 在彩礼返还款项的衡量上,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双方如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他们应该享有全额退款的权利; 其次,在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未能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他们同样有资格获取全额返还款项; 再次,根据赠与人(即给予彩礼之人)的生活困难程度,可以适当调整返还金额; 最后,从两人的结婚时长来评估返还金额是很有必要的,标准是基于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而定。 若是在一年内提出离婚申请,返还款项应该在总金额的半数以上; 若是在两年之内提出离婚申请,返还款项可在总额半数以上进行考虑; 至于超过两年的,则一般不予以返还。 另外,在确定返还款项时,也要考虑到导致感情破裂的责任,因为这也会直接影响到彩礼能否得到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金额。 然而,如果是由于赠与人自身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一般情况下,彩礼就不会被返还。 确实存在因为赠送彩礼使得赠与人的家庭负担过重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返还金额; 相反的,若是由于接收方的失误造成了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可以适当提高返还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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