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范围广泛,主要包括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以及与其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其他人。
此类“利害关系人”的涵盖人群具体如下: 1.若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其申请人需为当事人的直系血亲或二等亲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基层群众组织。 2.以年龄未满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时,申请人应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直系血亲或二等亲以内的旁系血亲。 3.如因存在禁止通婚的近亲关系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该项申请的提出者应为相关夫妻之近亲人士。 4.对于婚前患有被医疗界普遍认定不应结婚的严重疾患,且婚后也未能得到有效救治的情况所引起的婚姻无效申诉,其申请人应为与患病方共同生活的近亲人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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