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时,无离婚证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再度涉足婚姻时,若先前并未签署过离婚协议,那么当事人可凭借户口本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原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机构或另一方当事人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补领业务的申请处理。
一旦涉及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申请者,需提供如下证件及证明文件:1.其合法的户口本以及相应身份证件; 2.本人亲自手书并附印有“无配偶”字样的声明,同时还应表明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直接血亲关系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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