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程序需依据当事人自身具体情形分别准备如下所需资料:
一、个人户口本及对应之身份证件。 二、证明申请人无配偶且与对象方不存在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之书面声明,此项声明应由本人签名确认。 三、对于港澳台地区居民而言,需提供其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 同时需向居住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并获得其证实的、证明申请人无配偶且与对象方不存在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之声明。 四、华侨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签证护照; 或由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力的机关出具并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相应使领馆认证的、证明申请人无配偶且与对象方不存在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书; 如无法获取国内公证认证,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相应使领馆直接出具证明文件。 五、若申请人为外籍人士,则需递交有效期内的本人护照或其他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或是由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力的机关出具并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相应使领馆认证,或是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过的、证明申请人无配偶的证书; 同样,也能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直接签发证明文件以满足手续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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