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洛能不能在西安领结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之明文规定,我国内陆地区居民进行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皆应亲自前往一方户籍永久居留地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此项规定清晰地说明了在何种情况下进行结婚登记以及所需遵循的相关程序和地点要求,即必须在其中一方的永久居留地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婚登。 针对您目前所在的问题——“是否能够在西安领结婚证”,假如商洛为您的永久性户籍所在地,且您在此意愿下想要在西安申办结婚证,依照以上法律规定,您无法在西安直接取得结婚证,原因在于西安并非您的永久居留地户口所在地。 您需要返回至商洛或是您的伴侣的永久居留地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依法完成结婚登记。 不过,若您或您的伴侣中有任何一方的永久居留地户口位于西安,依法依规,你们便可在西安的婚登机关完成结婚注册并获得结婚证。 总而言之,能否在西安领取结婚证,关键要看您或您的亲密伴侣的永久居留地户口所在地。 若有一方的永久居留地户口在西安,即可在西安领取结婚证;否则,您需回到永久居留地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务必完成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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