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其他重大过错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重婚罪:
特指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再次与他方缔结婚姻或以夫妇名义共同生活的违法行为,以及明知对方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仍与之继续缔结婚姻或以夫妇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非法同居罪: 指向已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未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以非夫妇名义并且持续、稳定地共处一室。 3.家庭暴力罪: 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待其家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给其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的犯罪行为。若这类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的特征,便构成了虐待罪。 4.虐待罪和遗弃罪: 虐待罪特指行为人故意对家庭成员进行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或心理上受到严重侵犯的行为;遗弃罪则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照顾其他家庭成员义务时,有意或无意放弃这一责任,导致被遗弃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