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结婚血亲具体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禁止结婚血亲具体包括: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 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 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 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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