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何特殊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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