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结婚证姓名错误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 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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