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和孙子能同时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有这样一项规定:倘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她便能够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与之相对,孙子并非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处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位置。 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这里面也包含了丧偶儿媳符合条件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会参与到遗产继承过程中的。 然而,如果丧偶儿媳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就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则可以进行代位继承,也就是代替其父亲的位置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 所以说,情况是这样的:倘若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从而成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她就有权利继承遗产,而此时孙子是不能进行继承的; 但如果丧偶儿媳不符合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条件,并且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也都不存在了,那么孙子就可以凭借代位继承的权利来继承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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