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涵盖范围广泛,涉及到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重要亲人。
这里所谓的“配偶”,特指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内配偶的身份定位; 而“子女”则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与被抚养人具有适当关系的继子女群体; 至于父母部分,它不仅包括亲生父母,同时还包括养父母及与被抚养人具有适当关系的继父母。 当涉及到遗产分配的问题上,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将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然而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考量一些具体特殊情形,例如,对于在生前对被继承人起到主要抚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他们在分配遗产方面可能会享受到更多的权益; 相反地,如果有经济实力抚养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尽到相应的扶养义务,那么在面临遗产分配时,这部分继承人将会面临无权参与分配或者只能获得极少量财产分配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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