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跟什么有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子女对于其生父/母或其他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权利与其若干因素息息相关。
首先,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子女和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意义上的父子/女关系,只要这种亲缘关系仍然真实存在,那么子女便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其次,子女自身的行为举止亦可能对其继承权产生重大影响,例如,若子女蓄意谋杀被继承人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导致其失去继承权。 除此之外,遗嘱的存在同样会对子女的继承权产生深远影响,倘若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并且在遗嘱中排除掉了该子女的继承权,那么子女可能无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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