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如何公证继承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遗嘱状况之下,遗产分配常常按照法律规定的传承方式进行,其主要继承人包含有:
配偶者、子女、父母以及其他具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近亲人士。 在执行公证实务中,要求全体合法继承人聚集到公证明处,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个人身份证件、亲情关系证明以及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等。 由公证机构对各个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认定,以确保每位继承人享有合法且合理的继承份额。 若各继承人对于应得的继承份额无异议,则公证机构在经过严谨的审核之后,将颁发公证书给继承人,以便他们能够凭借此公证书顺利完成财产的过户与交接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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