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遗嘱公证书都要求立嘱人自行到达现场。
立嘱者需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或遗嘱生效之日所涉具体地点的公证机关进行书面申报,并且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之下,在遗嘱文件上亲笔签署姓名以及加盖指纹印记。 在此过程中,公证员将重点核查立嘱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遗嘱是否具备法定权限、遗嘱文本的内容以及表现方式等多方面因素。 如遇特殊状况,如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等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无法亲身到场,那么经由公证协会的授权批准,相关公证机构可以委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值得强调的是,遗嘱公证明务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其宗旨在于确保遗嘱的可靠性、合规性和实施力,以防立嘱人的意志在本体去世后遭受偏差甚至误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