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剥夺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继承人有意实施杀害被继承人、为了争夺财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伤害并导致对方殒命、或是遗弃被继承人,甚至实施严重虐待导致被害人身心受创;
又或故意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导致其失去了原本应该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力。 以上这些恶劣行径都可能使其丧失继承权。 然而,遇到继承人主动认错,真心忏悔,且得到被继承人的宽容谅解,或者在遗嘱描述中的表述宽怀,不记前嫌,视其为合法继承人的话,那么此种情况下,该名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不会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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